阳江市十八子音响博物馆 “博物馆之友”章程
为了促进“博物馆之友”活动顺利地组织开展,维护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成员的权利,落实各成员的义务及责任,结合阳江市十八子音响博物馆实际,特制订如下章程。
第一章 宗旨和任务
阳江市十八子音响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是本馆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桥梁,以增强本馆的社会影响力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,共同发展博物馆这一社会共同文化空间,弘扬地域文化献智献力为宗旨。
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的任务: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,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意见及要求;增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、合作,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及方法;吸引社会各界的支持、利用社会力量办馆,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;为广大音乐爱好者、发烧友、社会团体提供各种信息、资料和交流平台,推动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个人及社会文化的共同进步。
第二章 人员构成
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由下列成员构成:
1、关心、支持博物馆事业,积极为博物馆工作和发展献计献策者;
2、对博物馆的藏品、音响相关方面的研究有兴趣、有一定研究成果者;
3、主动为阳江市十八子音响博物馆捐献藏品、筹办展览或为其他重大业务活动做出贡献者;
4、愿意为博物馆事业服务的文化志愿者;在国家文物法规及其他各种相关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。
第三章 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权利
1.参加本馆举办的学习和培训活动。
2.享受免费专人讲解服务。
3.享受优惠利用本馆报告厅、临时展厅举办的各种展览及文化活动。
4.享受参加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。
5.享受本馆不定时发送的最新展览信息、请柬以及宣传材料等。
6.享受免费查阅本馆的图书及有关文物的文字、照片资料。
7.个人撰写的学术文章经审定可以在我馆网站上发表。
第四章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义务
1.对本馆展览、宣教等工作提供反馈意见或建议。
2.通过各种途径对我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。
3.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、开展文物鉴赏、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。
4.参加由博物馆组织的公益活动,本人或介绍他人来博物馆做志愿者或临时义工。
5.向博物馆提供藏品征集、展览等方面的信息。
第五章 附则
1.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2.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阳江市十八子音响博物馆。